新版强制性行业标准来了!
新闻来源: 日期:2024年06月12日 点击数:
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发布的WS 10013-2023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》自202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,该规范取代了原有的WS 394-2012版本。以下是该规范的主要内容概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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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的与意义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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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配合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》的实施,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,保证输送空气的卫生质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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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范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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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,其他场所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参照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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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术语与定义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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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确了空气净化消毒装置、净化效率、可吸入颗粒物(PM10)、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TVOC)等关键术语的定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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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加了嗜肺军团菌、异养菌总数的术语和定义,以及新风量、风管表面积尘量的新定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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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生要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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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冷却水和冷凝水中不得检出嗜肺军团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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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风量应满足相关要求,确保单位时间内进入室内的室外空气总量达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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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风应符合卫生要求,其中PM10要求更改为≤0.10mg/m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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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管内表面应符合卫生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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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原则上不得释放有毒有害物质,其卫生安全性和性能应符合规定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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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测与检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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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冷却水、冷凝水、送风及风管采用抽样法检验,抽样数量根据系统设置、运行或风管清洗情况确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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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定了嗜肺军团菌、新风量、可吸入颗粒物、微生物等检测的具体方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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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卫生安全性检验和性能检验也有详细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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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规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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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确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设置去除微生物、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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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高了新风口设置要求,包括设置防雨罩或防雨百叶,安装防护网和初效过滤器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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冷却塔设置不应影响新风口,并增加了喷雾或冷却蒸发加湿方式用水的检测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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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加了档案管理要求,包括专家意见整改情况、管理维护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记录、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应急演练记录等。
通过实施WS 10013-2023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》,旨在进一步保障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质量,为市民提供一个健康、卫生、舒适的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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